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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徐某某因聚众哄抢被判刑​,北京京师律师力辩二审获无罪!

发布时间:2019-12-11 人气:

 2019年11月8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涉嫌聚众哄抢罪的罗海良、徐要德二人无罪,这场历时近两年的辩护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从侦查阶段的交流沟通,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释理阐明,到法庭辩论中的据理力争,京师律师利用自己的专业性最终赢得了胜诉,同时也让两年来背负罪名的被告人一洗冤屈。

 

01
深夜被抓,涉嫌聚众哄抢

直到被抓,罗海良都不清楚是因为什么事情,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开展,他才明白,原来事因半年前收割小麦被定性为聚众哄抢。

事情还要从2003年说起,西小庄村村主任与华联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而华联公司的负责人同时也是西小庄的村支书,租赁期限20年。

此后10余年,村民因为一直没有拿到土地承包费,于是2014年底把该公司告上法庭。2016年6月1日,一审法院判决《土地租赁合同》因未经民主决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华联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同时让人在其中的60亩土地上播种了小麦。

2016年11月,安阳市中级法院驳回华联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合同无效终成定局。

及至春节,西小庄村在2017年2月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把土地分给了全村50多户村民。之后,各家对分到的土地进行施肥、浇灌、打药等管理。

2017年5月在小麦成熟后,村民对小麦进行了收割。

2017年11月,时任村主任罗海良被抓,理由是带领村民聚众哄抢小麦……

 

02
临危受命,京师律师团队辩护

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赵荔律师、解建泳律师、张明律师、王志华律师远赴河南为当事人提供辩护。

通过会见、阅卷、了解案件情况,律师团队认为本案不构成聚众哄抢罪。

于是辩护律师同办案机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由于律师的据理力争,第一次开庭之后,检察院被迫变更起诉,由原来的涉案数额7万多元变更为1.7万元,量刑标准下降一个幅度。但是,离辩护的目标还很远。于是又有了第二次开庭法庭上的激烈辩论。

 

03
媒体关注,社会舆论大多支持被告

案件发生之初,《法制日报》就给予了很大的关注。

庭审过程中,《南方都市报》连续关注,发表《河南滑县村民打赢官司拿不回耕地,多人被抓后政府办的企业要“代管”——该村50余户村民中,46户签字画押反对,25户34人被抓,总计达52次,更有村民被以涉嫌“聚众哄抢罪”提起公诉》、《河南滑县政府被指“与民争利”:村民打赢官司也拿不回耕地,过半村户曾被抓》、《两村民自家地割麦,被刑拘又被判刑——事发河南滑县西小庄,两村民被县法院判犯聚众哄抢罪》等多篇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随后《农民日报》刊发农业农村部副研究员高强对此事的评论《“为民担责”缘何成了“与民争利”?》,呼吁妥善处理西小庄村土地租赁纠纷问题,有效维护农民权益。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之声》也持续进行了跟踪报道。

 

04
二审改判,中院坚持了公平正义

一审滑县法院判决罗海良、徐要德等人构成聚众哄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而张田海则在诉讼过程中因病死亡。

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师律师团队继续为被告人罗海良、徐要德提供辩护,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辩护意见,并与审判法官进行了沟通交流。

经过漫长的审理,最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撤销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罗海良无罪、上诉人徐要德无罪。

 

05
尾声

本案从当初当事人被刑拘,到最后的二审宣告无罪,经历了长时间的激烈交锋,其中甘苦只有身处其中才能真正感受。这既是对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和责任心的验证,更是对刑辩律师专业上的一场考验,在这场考验中京师律师经受住了考验,向当事人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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