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广东省高院对广州天河“1·11”宝马撞人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被告人温庆运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审死刑判决。
2023年1月11日17时许,广州天河区天河路、体育东路附近,一辆宝马X3多次撞上行人、车辆等。多段现场视频显示,路面上许多人受伤倒地,肇事司机停车后有撒钞票的行为,并试图逃跑。此案引起外界广泛关注。温庆运供述称,案发约一年前,他陆续在抖音上发布使用名牌包、豪车等内容,将自己包装称“富二代”追求异性。不久后,一名网络博主专门发了多条视频,拆穿其虚假的“富二代”身份,让其颜面扫地,感觉人生跌入低谷。2023年1月11日,他决定彻底放下过去,去一个环境更好的城市发展。出行前,他去超市用“花呗”透支买了两条中华牌香烟想送给爷爷,却被父母责骂乱花钱,于是拿了6000元私房钱,驾驶父亲名下的宝马X3,前往广州白云机场。到达机场后,因停车场与附近酒店都没停车位,其改为前往广州天河区,期间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撞裂了宝马车的前挡风玻璃。当驾车来到天河区体育东路十字路口时,看到很多路人正在过人行横道,突然产生想释放自己内心压抑的想法,于是直接加速驱车持续朝人群冲撞过去。一审判决书披露,该事件共造成6死,其中5人当场死亡,1人于1月19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导致2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一审中,温庆运的辩护人提出,温庆运精神异常,需要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该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旁听人士透露,二审中,温庆运的辩护人再次提出需要做精神鉴定,被法庭驳回。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温庆运提出上诉。
温庆运及其律师二审期间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未被采纳。广东省高院表示,该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该院认为,温庆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以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温庆运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