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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申请再审期限怎么办?北京律师教您如何启动再审程序!

发布时间:2021-11-01 人气:

申诉是我国法律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案的重要方式,那么如何申诉?申诉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审判监督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解建泳律师带您了解我国申诉法律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异议,认为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即申诉)。当事人的申请案件再审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再审申请的期限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同。简单来说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民事案件的再审有期限限制。刑事诉讼法对于可能改判无罪的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请再审期限没有明确限制规定。

对于民事案件,如果案件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一定要注意在法定期限之内申请,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有特殊情况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民事案件再审是有六个月期限限制的。

刑事案件的再审申诉一般没有限制性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的应当受理。超过两年的案件如果可能改判无罪或者疑难、复杂、重大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仍然可以受理。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适用法律及认定事实上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如果过了再审期限 如何启动再审程序呢?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样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因此,当事人过了再审期限,如果案件确有错误,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均有可能使案件启动再审程序。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解建泳律师提醒您注意如下法律规定,如有法律问题克电话咨询183010989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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